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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楼市限购”是谣言

所属分类: 本地新闻   2017-03-31 10:52:50  编辑:xiaoai  浏览次数 1399 次

       惠州从3月27日起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假的!假的!假的!日前,一张名为《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的截图在网络上传播,里面包括分区域限购等内容。“这是假的,是谣言。”东时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此通知是假的,我市目前并没有出台限购政策。


  这张网上流传的通知显示,我市对市辖区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政策,还对限购政策和信贷政策进行了规定,并写明以上政策规定自2017年3月27日起执行。此通知让人乍看之下以为是真的,不过细心的市民可以发现该通知错漏百出。如标题写着“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而落款写着“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明显前后不一致。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州并没有“市政府办公厅”这一机构,况且这通知也找不到链接出处。记者登录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确实没有看到相关通知。目前,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那么,接下来惠州是否会出台限购政策呢?自从广州、佛山、珠海、东莞、中山等城市出台限购政策后,惠州是否会出台相关政策成为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在网络问政平台,就有多位市民咨询房价调控事宜。市房管局在3月24日回复网友时称,我市去年10月6日印发实施了《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监管、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力度、加大房地产市场金融监管、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整顿以及加强广告管理与宣传引导六方面着手,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进一步维持市场交易秩序,促使市场逐步回归理性。至于接下来我市是否会出台相关政策,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根据市场发展态势而定。


  律师说法


  网络造谣若构成犯罪需担刑责


  广东九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邹朝贵介绍,网上散布谣言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方面,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方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拘留、罚款等处罚;而若散布谣言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影响构成犯罪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邹朝贵还介绍,若在造谣过程中还涉及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等行为,还有可能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