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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在惠城区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告

所属分类: 本地新闻   2016-11-27 20:59:48  编辑:renzaizai  浏览次数 346 次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我国实施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根据惠城区不动统一登记工作部署,定于6月底在惠城区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等文件要求,不动产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不动产登记申请前,需要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应当依据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技术规定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为加快推进惠城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就惠城区范围内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内容

不动产权籍调查以地块为基础,以房屋等定着物为基本单位,查清房屋等定着物涉及的地块信息,包括地块的权利人、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土地用途、四至、面积等土地状况。

二、不动产权籍调查对象

不动产权籍调查以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不动产单元为对象。

三、不动产权籍调查启动时间

自2016年6月21日起,申请办理土地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自建房首次登记、一手商品房过户、二手房过户等业务的,需先行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等业务的,暂不需要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四、不动产权籍调查程序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根据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交相关材料,由不动产权籍调查部门核查、受理。

(二)实地测绘及权属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部门采用内外业核实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清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状况、界址、用途、四至、面积等。

(三)成果审核入库: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审核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符合相关要求的,将审核结果录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

(四)领取调查结果:申请人凭不动产权籍调查回执,领取调查成果,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告知书、宗地图等,依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五、不动产权籍调查办理时限

不动权籍调查办理时限是按照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不动产单元所需要测量的土地面积确定,一般需要3-5天。

六、不动产权籍调查收费依据

按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等文件执行。

七、不动产权籍调查受理地点

惠城区辖区设立5个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负责受理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业务。

(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受理的所涉不动产片区:江北、江南、桥西、桥东、龙丰、林场、河南岸街道

地址:惠州市江北34号小区校园东路房产交易大厦(惠州市田家炳中学侧)

联系电话:(0752)2898567

(二)4个镇(办)不动产登记受理点

1、小金口不动产登记受理点

受理的所涉不动产片区:小金口街道、汝湖镇(含仍图)

地址:惠州市小金口街道金青路22号小金口国土资源所

联系电话:(0752)2291893

2、水口不动产登记受理点

受理的所涉不动产片区:水口街道、横沥镇(含矮陂、大岚)、芦洲镇(含芦岚)

地址:惠州市水口街道平安路54号水口国土资源所

联系电话:(0752)2313869

3、马安不动产登记受理点

受理的所涉不动产片区:马安镇

地址:惠州市马安镇群乐路马安国土资源所

联系电话:(0752)3618318

4、三栋不动产登记受理点

受理的所涉不动产片区:三栋镇

地址:惠州市三栋镇上洞路第三工业区三栋国土资源所

联系电话:(0752)2596249